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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.保安服务的提供
1.1 巡逻
1.1.1 巡逻服务的内容
1.1.1.1 对特定区域、地段、目标,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巡查,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,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,必要时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处理。
1.1.1.2 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。
1.1.1.3 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,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,并保护好现场。
1.1.2 制定巡逻方案
1.1.2.1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,制定巡逻方案,确定巡逻人员、巡逻路线、控制重点及所需装备。
1)根据客户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,确定巡逻区域、地段及所需装备的种类和数量。
2)根据巡逻区域的地形、地物和要害部位、重点目标等情况,确定巡视控制的路线、巡逻重点、巡逻频次等。
3)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,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。
1.1.2.2 巡逻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。
1.1.3 巡逻前的准备
担任巡逻任务的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,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。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。夜间巡逻应携带照明用具。备有巡逻勤务登记簿。
1.1.4 巡逻的实施
1.1.4.1 徒步巡逻是保安人员实施巡逻勤务的基本形式,主要有穿行巡逻、往返巡逻和循环巡逻。要根据时间、气候、地形等具体情况实施。
1.1.4.2 两人以上徒步巡逻采取一字或一路形。巡逻人员之间的距离,应保持能目视联系和相互支援。夜间巡逻可约定用击掌或手电筒闪光等方法做联系信号。
1.1.4.3 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,严密监视。视情况采取守候、跟随等方法,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。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,并及时送交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。
1.1.4.4 保安人员在巡逻时,不得影响客户员工或居民的生活、工作。
1.1.4.5 在夜间巡逻时,要提高警惕,保护自身安全。
1.1.5 紧急情况的处置
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,应迅速制止,并将不法行为人扭送客户单位或"公安机关。途中要防止其行凶或逃跑。遇有火灾、爆炸等事故,应立即报警,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。要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,同时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。
1.1.6 勤务制度
1.1.6.1 交接班制度
1)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。因故不能值勤时,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。
2)上岗前的准备工作
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,按规定着装,携带值勤用品,准时接班。
3)交班
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,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,然后边注意观察,边做交接班事宜。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,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。移交勤务登记簿,双方签字备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,当班者不能离开。
1.1.6.2 请示报告制度
保安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、具体、准确地向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,对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及公安等部门的指示要坚决执行,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,并做详细记录。
1.1.6.3 勤务检查制度
驻勤单位保安队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,负责对保安人员值勤情况进行检查。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。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,应做好记录,重要问题应向上级汇报。
1.1.6.4 勤务登记制度
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。主要记载上级指示、通知、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,记录必须清晰、准确,不得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1.1.7 岗位要求
1.1.7.1 熟悉巡逻区域的地形、地物、要害部位、重点目标的位置。
1.1.7.2 熟记与有关部门、人员的联系方式。
1.2 门卫
1.2.1 门卫服务的内容
1.2.1.1 对出入客户单位人员进行验证检查、登记,严禁外部人员随便进入。对来访者,要及时与被访部门人员联系。
1.2.1.2 根据客户的要求,对出入的人员、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。
1.2.1.3 指挥、疏导出入车辆,清理无关人员,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1.2.1.4 注意发现可疑情况,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,并配合做好工作。对现行不法侵害人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。
1.2.2 制定门卫值勤方案
1.2.2.1 根据合同,确定值勤方案、门卫值勤方式及所需装备等。
1)根据出入口的建筑特征,人员、车辆流量,确定门岗的具体位置。
2)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,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。
1.2.2.2 门卫值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。
1.2.3 上岗前的准备
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,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。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。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。
1.2.4 门卫勤务的实施
1.2.4.1 验证
1)逐个查证。在一般情况下,当来人距门卫2-3m时,保安人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,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面,再翻看主页的身份情况。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的相貌是否相符,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,是否过期。夜间验证时,应提高警惕,保护自身安全。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,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。对拒不交验证件、证明的人员,不准其入内。发生纠纷时,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,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。
2)重点查验。在人员、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,保安人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提示出示证件,并仔细观察,注意发现异常。对无证件的人员、车辆,待高峰过后经检查再决定是否放行。对于上级事先通知的免检对象,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,免检放行。
1.2.4.2 检查
1)对携物进出的人员,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。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,对无关人员应动员其下车在外等候。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,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,重点查验物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。检查时要让对方动手开车门和包装物,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。要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,防止其弃物逃跑或突然驾车逃跑,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。
2)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时,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来源及用途,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检查核对,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,对无手续和拒绝检查的应交客户单位保卫或有关部门处理。对盗拿物品的可疑人,保安人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,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1.2.4.3 观察
在验证检查过程中,要从进出人员的身份、陈述、行为、表情、携物、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,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。
1.2.5 紧急情况的处置
当发生群体性事件,干扰、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的产、生活、工作秩序时,保安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。协助做好疏导工作,维护秩序。
1.2.6 勤务制度(按7.1.6执行)
1.2.7 岗位要求
1.2.7.1 语言文明,手势规范,站姿端正,精神饱满。
1.2.7.2 熟记客户单位有关门卫的规章制度、出入续,使用的各种证件、标志、车辆的牌号等。
1.2.7.3 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。
1.2.7.4 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、位置,联方式。
1.3 守护
1.3.1 守护服务的内容
守护服务是采取有效措施,守卫和看护指定目标,卫其安全。
1.3.1.1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,对存有贵重财物、危险品的场所进行守护。
1.3.1.2 对客户单位生产、经营活动的重要部位,重设备、设施,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的守护。
1.3.1.3 根据合同,保卫大型文化、体育、展览展销、会、游园等活动的安全。
1.3.2 制定守护方案
1.3.2.1 根据守护目标的特征、范围、周边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标的情况等制定守护方案。
1.3.2.2 守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,重大守护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
1.3.3 上岗前的准备
担任守护任务的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,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。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。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。
1.3.4 守护勤务的实施
1.3.4.1 固定岗位。严格检查进出守护区域的人员及车辆,维护秩序,保卫目标的安全。
1.3.4.2 移动岗位。反复巡查,消除守护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,保卫目标安全。
1.3.4.3 了望岗位。观察守护区域内及周围的情况,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立即报告,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目标安全。
1.3.5 紧急情况的处置
1.3.5.1 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欲进入守护区域时,应进行劝阻,对不听劝阻的,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。
1.3.5.2 遇有无证车辆,进入守护区域的,应示意其停车,对不听指挥强行闯人的,应记下车型、牌号、颜色等特征,并立目p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。
1.3.5.3 发现现行不法侵害行为,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,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。
1.3.5.4 发生火灾、爆炸等灾害事故,应立即报警。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,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。
1.3.6 勤务制度(按7.1.6执行)
1.3.7 岗位要求
1.3.7.1 执行守护任务的保安人员,应熟悉有关制度、规定及准许出入守护区域的手续和证件。
1.3.7.2 熟悉岗位周围的地形、地物及设施,熟悉应急设备的位置、性能和使用方法。
1.3.7.3 熟记与有关部门、人员联系的方式。
1.4 押运
1.4.1 押运服务的内容
为客户承担财物押运任务,保卫下列财物运输安全:
1)金银、珠宝、玉器、文物等贵重物品;
2)现金、股票、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;
3)易燃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;
4)高、精、尖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等;
5)应客户要求承押的其他财物。
1.4.2 制定押运方案
1.4.2.1 在运输手续完备的基础上,要对押运任务进行分析、研究;根据押运财物的种类、数量、路途和运载工具等情况制定押运方案。
1.4.2.2 押运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。
重大押运任务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
1.4.3 押运任务的实施
1.4.3.1 承接押运任务后需要了解:发货部门名称、物资种类、性质、价值、数量、代号、运输工具,到达目的运行路线,出发及到达时间;收货单位名称、详细地址、代号;对押运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。 1.4.3.2 办理押运手续,。领取途中所需物品。
1.4.3.3 与发货部门人员共同清点财物的数量,检查财物包装密封标记等是否完好,如发现问题,应向客户单位提示并做好记录。装物时保安人员要在场点验,以防发生漏装或出现差错。
1.4.3.4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通讯器材,并保持完好有效。
1.4.3.5 在押运途中保安人员应注意观察道路两侧的情况,通过桥梁、隧道、交叉道口、转弯地段以及车速减慢时,要加强观察,遇到危险情况,确认险情排除后通过。
1.4.3.6 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,应根据停靠的位置、周围情况,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,以加强防范。途中遇财物中转、改换交通工具时,必须办妥接交、转换手续,并在现场实施监督。
1.4.3.7 多辆汽车押运时,要保持行车间距,防止塞人外部车辆。要根据实际情况,妥善安排行车、停车时间。遇有人员要求搭乘押运车辆时,应拒绝。
1.4.3.8 对押运财物实行监控。保安人员在装载时和装载后,不得离开所押运的财物,必须离开时,应在保证押运财物安全的前提下轮换进行。
1.4.3.9 运输途中,应随时对押运财物进行巡视、检查,观察财物堆放有无移动,包装、密封标记是否完好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。做好检查记录。
1.4.4 紧急情况的处置
押运途中发生意外事件,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妥善处理,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和收、发货单位。
1.4.4.1 途中发生财物丢失,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,请其协助追查,并及时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。
1.4.4.2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要严密看管所押财物,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,妥善处理,并立即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。
1.4.4.3 押运途中遇有对押运财物的不法侵害,应坚决制止并立即报警。
1.4.4.4 押运途中运输的财物发生火灾、爆炸等事故,保安人员应抢救财物和伤员,并立即报警。通报发货和收货单位。保护好现场,做好记录。
1.4.5 押运财物的交付
1.4.5.1 财物抵达目的地后,保安人员要观察周围动态。办理交接手续时,禁止无。关人员接近财物。
1.4.5.2 接交财物应由发货部门和保安人员与收货部门共同清点财物的数量、检查财物包装等情况。认定无误后,由收货部门在收货单据上签名盖章。
1.4.6 押运制度
1.4.6.1 请示汇报制度。押运过程中应及时报告行走的路线、位置和途中发生的各种情况。
1.4.6.2 保密制度。保安人员必须对押运财物的种类、数量,运输时间、路线,押运人员数量等情况严格保密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。
1.4.7 岗位要求
1.4.7.1 掌握保安押运服务的知识和技能,了解押运方案的内容和要求。
1.4.7.2 了解财物收发、中转等手续的办理程序;掌握运输工具状况及财物的存放条件;清楚押运财物的性能、特点及防护要求;熟记与有关部门、人员的联系方式。
1.5 保安技防
1.5.1 技防服务的内容
1.5.1.1 为客户安装各种防盗抢及防火报警设备,并承担与之配套的技防工程的设计、施工任务。
1.5.1.2 为客户提供固定目标(重点要害部门)、移动目标(机动车辆)防盗抢的联网技防服务。
1.5.2 制定服务方案
1.5.2.1 根据客户要求,制定技防服务方案,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方案、警情处置方案。
1.5.2.2 制定工程施工方案。保安技防工程施工之前,要按照技防管理的有关规定,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制定工程施工方案,其中包括各类报警探头位置设计、线路联系设计、监控平台设计等。
1.5.2.3 制定警情处置方案。对于联网报警的客户,要根据客户的地理位置、防范部位及报警探头的安装位置,制定警情处置方案,确保警情发生后,能够迅速调动保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。
1.5.2.4 工程施工方案、警情处置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审定。
1.5.3 保安技防服务的实施
1.5.3.1 为客户安装设备之前,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了解客户需求,根据实际情况,绘制施工现场图,制定施工方案。
1.5.3.2 与客户签定《技防工程施工合同书》。
1.5.3.3 施工必须按方案进行,不得随意更改方案,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。
1.5.3.4 施工结束后,由技防管理部门会同客户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。
1.5.3.5 工程验收结束后,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客户进行技防设备日常维护培训和操作使用培训。
1.5.3.6 专业技术人员对联网报警客户技防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巡检,内容包括设备检修、设备保养和征求客户意见。
1.5.3.7 接到人网客户的报警信息,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。
1)制止不法侵害行为,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。
2)协助救护受伤人员,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。
3)误报时应查明误报原因,并予以排除或通知专业术人员予以修复。
2.不合格服务的纠正措施
2.1 对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和报告是每个保安人员的义和责任。
2.2 发现不合格服务时,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,减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。
2.3 发现不合格服务时,应进行记录,并报保安服务公有关部门。该部门应对出现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分、评价,以强化监控力度,完善管理制度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防止问题再度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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